拉萨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327.86万元

金融界2023年12月18日消息,拉萨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项目未办理监督备案及未经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行为,被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罚款327.86万元。

据公告内容,拉萨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领逸.昌乐苑建设项目未办理监督备案及未经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五十八条规定。

拉萨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五十八条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因此,根据拉住建字﹝2023﹞166号的行政处罚决定文书,被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罚款327.86万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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