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共”在行动㉓丨非法载客,这可“驶”不得!


近期,漳州东山海事处执法人员根据景区非景区水上安全监管相关要求巡查辖区水域时,发现“东***”乡镇船舶正计划载运数名乘客前往某网红景点水域。

经查,该船舶为乡镇船舶,存在未持有有效的船舶营运证书从事非法营运载客行为,船员未经过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参与载客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刻制止其行为,疏导旅客安全上岸,并对船主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向现场旅客宣传了乘坐非正规客渡运船舶的危害性等水上安全渡运知识。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及时将此信息通报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确保信息互通互享。今年以来,该处已发现制止并通报乡镇船舶非法营运载客行为11艘次。


漳州海岸线漫长,乡镇船舶多,漳州海事局深化水上交通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配合地方政府出台《漳州市乡镇船舶和“三无”船舶安全整治工作方案》,主动对接海洋、海警、公安等部门定期开展巡航执法,采取点面结合共同打击通航水域内乡镇船舶非法参与海上休闲娱乐活动和非法载客行为,共参加联合巡航10次,参与全市清理取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推动地方政府组织拆解30艘乡镇船舶。发现乡镇船舶存在清单中所列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实从速向乡镇政府、行业管理部门通报信息,今年漳州局共发现乡镇船舶违法违规行为25起,发出通报69件次。

乡镇船舶违规载客危害巨大

近年来已经发生多起事故!!!

01

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24年4月13日,秦皇岛市卢龙县刘家营乡桃林口村一艘装载43人观光的非法改装船发生侧翻,事故造成12人死亡。据初步调查,事发船只为非法改装的“黑游船”,4月13日14时30分左右,船只在桃林水库下游河道内,受大风天气影响发生侧翻,落水人员为游客,其中多数为老年人,且未穿戴救生衣。



案例二


2021年9月18日16时50分左右,六盘水市六枝特区西陵航运有限公司所属的“六盘水客80XX”船航行至光照库区六枝特区牂牁镇王城码头西侧偏北约300米水域处时侧翻,造成13人死亡、2人失踪。调查认定,突发罕见的强对流天气(下击暴流)带来的强风雨袭击是导致本次灾难事件的主要原因。

案例三


2021年11月2日0756时至0805时,梧州藤县李某华驾驶其所有的“藤县藤州自XXX”自用船到浔江藤县英台庙对面水域开展渔业活动时发生沉没,李某华落水失踪。11月5日,在藤县谷山横水渡口附近水域发现李某华尸体。据调查,该船舶驾驶员未穿戴救生衣是导致其死亡原因之一。









02

涉客乡镇船舶

事故原因及特点

上述案例都有着共同特点:具有突发性强,反应时间短、危害性大、救助难度高等特点。主要原因有以下:

极端天气多发突发,事发水域水网密布,船舶交汇密集。

船舶技术状况不佳,抗沉性差,农(自)用船舶救生设备设施配备不齐全;偏远乡镇、村屯水域水上应急体系建设薄弱,应急救援力量有限。

驾驶员操作技能不高,应急能力水平不高,存在超载、冒险航行等侥幸行为。

乘客安全意识不强,风险识别能力及自救能力不足,未穿着救生衣。

03

事故警示

01


涉客船舶、农(自)用船舶所有人要为船舶配备必要数量的救生衣、救生圈等设备。

02


过渡群众要提高安全意识,乘船时规范穿着救生衣,不坐“三无”船舶、不坐超载、船员配员不足的船舶,积极向有关部门揭发举报船舶超载、违规夜航、非法载客、非法从事营运活动等违法行为。

03


地方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加强对辖区农(自)用船的登记造册和挂牌、管理。

04


相关管理部门、属地乡镇政府要加强涉客船舶、(自)用船舶所有人和驾驶员的水上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操作技能水平和应急处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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