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四卦——风泽中孚
孚,信也。为卦泽上有风,风行泽上,内外皆实而中虚,为中孚之象。其一:二阴在内,四阳在外,二五之阳,皆得其中,以一卦言之为中虚,以二体言之为中实,中虚则无我,中实则无伪,孚信之象也。其二:下说以应上,上巽以顺下,亦为孚义。其三:木在泽上,外实内虚,为舟楫之象。六爻惟取柔而正刚而中者,在他卦二五皆取隂阳相应,而中孚则取以刚应刚。
卦辞: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中孚,存于中为孚,见于事为信。豚鱼:鱼者虫之幽隐,豚者兽之微贱;豚鱼,无知微隐之物。豚躁鱼冥,物之难感者,孚信能感于豚鱼,则无不至矣,所以吉也。豚鱼至愚无知,惟信足以感之。大川至险不测,惟信足以济之。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
“虞”,度也,度其可信而后从也。虽有至信,若不得其所,则有悔咎。故虞度而后信则吉也。既得所信,则当诚一,若“有它”,则不得其燕安矣。“燕”,安裕也。“有它”,志不定也。此卦之义,主于中有实德,不愿乎外,故六爻无应者吉,有应者凶。初之“虞吉”者,谓其有以自守自安也。礼有虞祭,亦安之义也。“燕”,亦安也。虞则燕,不虞则不燕矣。初九上应六四,亦为“有它”也。
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易》例凡言“子”言“童”者,皆初之象。“好爵”,谓之酒也。“靡”,谓醉也。二以刚履柔,其居得中,且伏于二阴之下,盖静晦而无求者,无求而物自应,故鹤鸣在阴,而“其子和之”者,感以天也。九二有刚中之实德,无应于上,而初与之同德,故有鹤鸣子和好爵尔靡之象。言父子,明不逾出户庭也。言尔我,明不逾同类也。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敌”,谓上九,诸爻独三上有应,有应者,动于外也,非中孚也。六三以柔而不正应上九之刚而不中,此居说之及是为无恒,彼当信之穷则为太固,与之相应实相敌而不相助矣,人心动于外,则忧乐皆系于物,鼓罢泣歌,於是或鼓而前或罢而废见行止之无常,或泣而悲或歌而乐见忧喜之无定,中怀纷扰,莫所适从,盖初九虞燕之反也。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四为成孚之主,居近君之位,处得其正,而上信之至,当孚之任者也,如月之几望盛之至也。上从五而不系于切,是亡其匹也,系初则不进,不能成孚之功也。《易》中六四应初九,而义有取焉者,皆上不遇九五者也。如六四遇九五,则以从上为义,而应非所论,《易》例皆然。孚不容于有二,况居大臣之位者乎。“月几望”者,阴受阳光,承五之象也。“马匹亡”者,无有私群,远初之象也。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
挛,固结。此爻是《彖》所谓“孚乃化邦者也”,人君之孚,与在下者不同,居下位者,中有实德,不迁于外而已,人君则以孚天下为实德。故必诚信固结于天下,然后为“无咎”也。九五中实而居尊,为孚之主,下应九二之贤,亦中实而相辅,君臣同德,相信之深,有猜疑所不能间,谗忌所莫能离者,自然固结而不可解,为有孚挛如之象。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
“翰”,鸟羽之高飞,翰音,飞且鸣者,音飞而实不从。《礼记。》“凡祭宗庙之礼,羊曰柔毛,鸡曰翰音。”后以“翰音”为鸡,比喻徒有虚声。中孚卦上巽下兑,巽为鸡,兑为口,定时而鸣。上九在一卦之上,居穷及之地,处外而居上,非中孚之道,飞而求显,鸣而求信者也,无纯诚之心,笃实之道,徇偏执之见,乏融通之识,徒务其虚声外饰,不度可否顺逆固守其信而必欲行之,如鸟之飞登于天,徒闻其虚声而已,必违时拂势而取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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