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浙江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杭州悦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一、部分产品未对风险告知警示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二、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记录及相关资料。三、未勤勉谨慎履行管理职责,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建立有效的关联交易风险控制制度。根据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杭州悦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