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据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官网获悉,山东昌舜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因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被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出具济综执处字(2023)第5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罚款2.7581万元。
据企查查显示:山东昌舜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谭延华,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企业地址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经营范围包含:地基与基础工程、公路路基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土石方工程、外墙保温工程、玻璃幕墙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山东昌舜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文: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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