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 2000 元并被责令停止使用

金融界消息,近日河南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被嘉黎县消防救援大队给予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年7月12日,嘉黎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陶映、曾超对位于嘉黎县人民路的河南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嘉黎县人民医院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场所工地西侧员工宿舍3处、厨房4处,累计共7处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范。该场所厨房需增配一个燃气泄露报警器。嘉黎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藏那嘉消限字〔2024〕第0203号。2024年7月16日,嘉黎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嘉黎县人民路的嘉黎县人民医院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场所西侧员工宿舍1处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厨房1处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共有2处电气线路问题逾期未整改。

河南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和《西藏自治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嘉黎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其进行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藏那嘉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5号行政相对人名称:河南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罚类别:罚款;其他-责令停止使用处罚决定日期:2024-07-17处罚内容:给予河南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万元):0.2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违法事实:2024年7月12日,我大队监督执法人员陶映、曾超对位于嘉黎县人民路的河南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嘉黎县人民医院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场所工地西侧员工宿舍3处、厨房4处,累计共7处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范。该场所厨房需增配一个燃气泄露报警器。嘉黎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藏那嘉消限字〔2024〕第0203号,2024年7月16日,我大队对位于嘉黎县人民路的嘉黎县人民医院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场所西侧员工宿舍1处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厨房1处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共有2处电气线路问题逾期未整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和《西藏自治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罚机关:嘉黎县消防救援大队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42422MB1B57092P嘉黎县消防救援大队11542422MB1B57092P数据更新时间戳:2024-07-17

本文源自金融界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