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考后复核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成绩合格人员在考试报名时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的,均已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也将接受全程监管与社会监督,同时承担虚假报名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二、资格复核对象
凡参加2024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详见下列名单)。
三、资格复核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地址: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A座8楼807室(城西区海晏路77号)
四、所需材料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单位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或土地规划编制资质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年限的工作证明、本人参与过的国土空间规划类的项目业绩清单及参与过的国土空间规划项目文本内的编制人员表复印件(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参与过的国土空间规划项目文本全套成果两套。
报考级别为免试级别的:除提供考全科级别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以上个人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逾期未提交资料的人员和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影响证书发放。对提交虚假报名信息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六、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电话(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上班时间接听)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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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殷海燕;
监制:马小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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