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员太史氏,补属富民侯”,浅谈宋代富民阶层的社会形象

引言

墓志铭作为一种文体,具有塑造或呈现人物形象的特征。宋代墓志铭中富民阶层有着鲜明的社会形象,既有“长者”、“善人”等正面形象,也有“豪横”、“为富不仁”等负面形象,这体现了富民阶层的社会形象具有复杂性。墓志铭中会出现同一群体的两种社会形象,是有其背后原因的。

一、“富民”概念的界定

在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地制与税制的变革等综合作用下,宋代社会表现出平民化的趋向。宋代的平民化在社会分配方面的表现,就是社会财富的分配逐渐向平民倾斜。宋代平民有更多的机会通过自身的经营而获得财富,成为富裕之民,这也反映了宋代社会财富群体的扩大。

社会财富不仅是集中于豪强地主,而且也向平民集中,这意味着一个新兴阶层——富民阶层的崛起。富民阶层在地方上拥有着经济财富,但缺乏政治话语权。而为谋取与经济地位相匹配的社会地位,富民阶层积极参与地方社会治理,这直接或间接地对宋代地方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富民”一词唐代以前就已出现,主要是做动词使用,是为使民富裕之意。而其作为名词大量出现则是在唐中叶之后。而随着“富民”数量不断地增多,以及其影响逐渐地扩大,最终形成一个阶层,即“富民阶层”。“富民”是通过自身经营获得财富,并非靠的是政治特权。宋代富民没有政治特权,所以本质上还是属于民的范畴。

二、墓志铭所见富民阶层的正面及负面形象

墓志铭撰者通过记述富民的善言善行,以及乡人对他们的评价,由此呈现出富民阶层的正面形象。在富民阶层的正面形象中,“长者”、“善人”等形象尤为常见。

“长者”一词在战国时期就已有运用,拥有多个义项,如年纪大的人、有德行的人、地位显贵的人以及性格宽厚的人。至汉初,“长者”的使用频率大为增多,其含义主要为德高望重之人。之后“长者”就常用于道德评价的称谓。墓志铭所见宋代富民常被乡人称为“长者”,而从这些记载中可探究富民“长者”形象的特征。

首先,乐善好施。富民喜欢做善事,乐于助人,所以得到乡民的认同,如晋江富民陈士杰,百姓称他们为“长者”。其次,忠孝节义。富民为人谨厚,善待家人,诚以待人,由此获称“长者”。有些富民因为容貌庄严大方,而被称为“长者”。还有富民因为足智多谋而被称为“长者”。

“善人”指的是有道德之人,在墓志铭记载富民被称为“善人”、“善士”,这是对富民极高的评价。还有富民因经营土地致富而被称为善者。如太原富民石再兴的墓志铭载:“吾乡石氏以农致富,富而善者也。”

富民阶层的“长者”、“善人”正面形象是主要源自于乡人的认同。除了记述富民的言行举止外,墓志铭撰者根据乡人对富民的评价呈现富民更为清晰、鲜明的正面形象。值得注意的是,因为富民的正面形象大多出现与富民墓志铭之中,所以基于扬善避恶的墓志铭撰写原则,富民这些正面形象的塑造,有可能是出于撰者的溢美之意。

宋代墓志铭所见富民阶层并非都是正面形象,其中也有负面形象。以下将探究墓志铭记载的富民阶层的恶行,从而分析富民阶层的负面形象。

其一,富民勾结官吏、高门权贵,仗势欺人,最终被惩处。其二,富民侵占民利,垄断地方自然资源。富民用利益引诱贫民,趁机侵占他们的土地。其三,富民殴打杀人,聚众闹事,危害地方治安。其四,富民规避赋役,逃避赈济。富民是宋代赋役的主要承担者,但部分富民为了减少财富流失,设法避免承担赋役。

三、墓志铭中富民阶层形象形成的原因

墓志铭是一种用于颂扬死者的悼念性文体形式。墓志铭撰者基于“死者为大”的观念,采用“隐恶扬善”的书写原则。在墓志铭中,撰者对于死者的善言善行大书特写,而对于死者的负面事迹进行隐瞒。所以为了彰显死者的正面形象,墓志铭中志主的生平事迹是经过志主家属或者撰者有意筛选的。

墓志铭所见富民的功德事迹不完全是客观真实,有可能是经过志主家属或者撰者的夸饰。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富民的“长者”、“善人”等正面形象大多出现在富民墓志铭之中。而在他人墓志铭中富民的社会形象就相较多元。在他人墓志铭中富民不是墓志铭的主角,所以富民的形象能够较为客观地呈现出来。

在他人墓志铭中可见富民积极配合官府赈灾救济的正面形象,也可见富民“豪横”、“为富不仁”等负面形象。同样基于“隐恶扬善”的书写原则,惩处“豪横”、“为富不仁”的富民也成为了衬托志主正面形象的作用。所以富民的负面形象大多在他人墓志铭中出现。概言之,在“隐恶扬善”的书写原则下,墓志铭书写立场的不同,所以富民阶层形象的呈现会出现差异。

另外,富民阶层的社会形象具有复杂性,不是非此即彼的。富民阶层的组成成分具有多样性,他们的行为举止并非一致,所以导致不同富民之间的社会形象存有差异。

首先,墓志铭所呈现富民阶层的正面形象,是宋代富民阶层社会形象的真实反映。富民阶层拥有丰厚的物质条件,追求更为高层次的需求。他们通过善言善行获得他人的尊重,满足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体现了他们对于社会认同的追求。

虽然墓志铭“隐恶扬善”的书写原则,会影响富民“长者”、“善人”等正面形象的真实性,但在富民墓志铭中,撰者大多是采用乡人对于富民的评价,来呈现富民的正面形象。富民阶层自身也需打造这样的形象,来维持财富与社会地位。所以富民的正面形象并不是撰者凭空构建的,而是真实反映了富民阶层在乡人心目中的社会形象。

其次,墓志铭所见富民“豪横”、“为富不仁”等负面形象也是宋代富民阶层社会形象的真实写照。在常见富民的负面形象的他人墓志铭中,为了突出志主惩处作恶的富民的事迹,可能会出现过于贬低富民的记述。

但根据墓志铭对于富民的作恶行为的记载及其它史料记载来看,也说明了宋代富民确实存有负面形象。所以墓志铭所呈现富民阶层的正面形象与负面形象,都是宋代富民阶层社会形象的真实反映。

还有一点原因就是撰者对富民阶层的认同,墓志铭撰者对于富民阶层的认同影响富民阶层的社会形象的构建。宋代墓志铭的撰者都是士人,他们所构建的富民阶层的社会形象是符合他们自身的价值取向。宋代儒学出现了新变化,其主要表现在宋代士人注重自身道德修养,力行道德规范,弘扬道德精神。

撰者以儒家的道德标准,去筛选以及构建出富民阶层的社会形象。撰者肯定富民的善言善行,愿意为富民撰写墓志铭,将富民的正面形象呈现出来。而他们也会记述富民阶层不符合儒家道德要求的行为,将富民阶层的负面形象呈现出来。

以陈亮、叶适为代表的浙东事功学派从义利观的角度肯定对“利”的追求,认同富民阶层的经世致用。所以浙东事功学派愿意为富民撰写墓志铭,呈现他们的正面形象。编者对于富民阶层的认同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撰者有可能对富民阶层存有偏见,但会对富民个体产生认同。这就涉及了富民阶层的社会形象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结语

宋代墓志铭所反映的富民阶层存在正面形象与负面形象。由于撰写的立场和对象不同,墓志铭所反映富民阶层的社会形象会存在差异,这体现了富民阶层社会形象的复杂性。撰者作为富民墓志铭的创作者,主导着富民阶层形象的构建。宋代富民墓志铭的撰者大多为官僚士大夫,他们对于道德秩序与道德理想的追求,也体现在富民墓志铭的撰写中。

参考文献:

[1]沈约,《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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