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1日,浙江证监局公告,对杭州悦易私募基金管理(以下简称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部分产品未对风险告知警示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记录及相关资料;未勤勉谨慎履行管理职责,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建立有效的关联交易风险控制制度等问题,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因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管理规定。因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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