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鑫速翔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被处罚5000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厦门鑫速翔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因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龙江村后坑社高架桥下周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约7立方米,被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执法局处罚。

据公告内容,被处罚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厦门鑫速翔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住址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三忠宫里135号303室,法定代表人游理鑫。经查实,其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龙江村后坑社高架桥下周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约7立方米。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1、《询问笔录》,证明厦门鑫速翔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理鑫前来办理相关事项;证明该公司车辆(闽DH0802)于2024年8月1日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龙江村后坑社高架桥下周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时间是2024年8月1日;2、《现场勘查笔录》,证明违法行为地点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龙江村后坑社高架桥下周边;证明该公司车辆(闽DHO802)于2024年8月1日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龙江村后坑社高架桥下周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所卸倒建筑垃圾约7立方米;3、《现场证据材料(照片)》,证明厦门鑫速翔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闽DH0802)于2024年8月1日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龙江村后坑社高架桥下周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所卸倒建筑垃圾约7立方米;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该公司的资质;5、钟壮乔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该公司驾驶员的身份情况。

厦门鑫速翔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其责令限期改正,作出如下处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其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国库,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履行的内容、方式)。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决。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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