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回收有“硬法”亦需“软招”

当前,垃圾分类回收在全国多地都有试点,但效果差强人意;市民欠缺积极性是回收难的主要原因。此次,厦门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垃圾分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效果值得期待。不过,垃圾分类回收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强制规定虽好,也要有积极的引导措施,让市民养成习惯,才是长久之策。

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样的垃圾可以回收。这就需要社区、物业甚至学校等机构加强宣传,通过图片、影像资料、现场演示等方式,提高民众对可回收垃圾的知晓率。环保等部门也需响应行动,在公共场所增设垃圾分类回收设备,方便市民投放对应的杂物。垃圾运输单位也要积极发力,莫图方便将垃圾“一锅烩”,使方案的贯彻功亏一篑。

此次以法律形式促进的垃圾处理,思路重在“惩”,未体现“奖”的一面。矫正市民行为习惯光靠行政手段还不够,也要有激励措施,体现执政的“软招”,其道理同于“赏识教育”;如果说一味的“批评教育”不利于学生成长,那么,光罚无赏也是管理智慧的短板。

厦门此次立法提倡垃圾分类回收,还需在细节处进一步完善。有了“硬法”,还需配备相应的“软招”,才能使方案更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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