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出示一下你的驾驶证。”“我没得驾照。”6月3日,这啼笑皆非的对话出现在乐雅高速公路乐山南收费站。原来,民警在检查中发现一辆白色轿车驾驶员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该驾驶员声称自己没驾照,是帮女友开车。
当日上午10点,乐山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民警在乐雅高速公路乐山南收费站例行检查。一辆白色小轿车驶出收费站后,民警对其进行检,该驾驶员却拿不出驾照。四川高速交警四支队五大队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进行调查,结果却令大家哭笑不得。
原来,驾驶员王某一直就没取得过驾照,之前出行都是女朋友开车(经查实,其女朋友有机动车驾驶证)。“我们这次是从峨眉山到乐山来办点事,本来是女朋友在开车,但在符溪上站时下大雨,我女朋友害怕不敢开,我就壮起胆子想帮她开一段路。”
最终,王某的“英雄救美”在乐山南站“泡汤”,而该名男子的女友在调查中表示自己并不知道男友没有驾照。按程序,高速交警将当事人王某带回大队进行调查,确认其没有取得过驾驶证后,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99条之规定,等待王某的将是15日以下拘留和1000元罚款。高速交警提醒: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严禁驾驶机动车,切莫逞一时英雄而无视公共安全。
天府早报记者王小瑾图片由四川高速交警四支队五大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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