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李昕锋丁伟
10月29日上午10时许,四川高速交警四支队五大队民警在乐雅高速公路乐山南收费站,查处了一名涉嫌无证驾驶的驾驶员。
当天乐山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民警在对乐山南收费站的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查到一名涉嫌无证驾驶的驾驶员。随后高速公路民警赶到现场,在对当事人张某的身份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张某的驾驶证为“注销”状态。民警询问其无证驾驶原因,张某称是因为其驾驶证超期而被注销,自己也知道这个情况,但当天他从成都双流回来时,与自己同行的驾驶员有事先走了,于是就抱着侥幸心理自己开车回来,不料却遇上民警设卡检查。
随后,民警将张某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经查,张某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乐山市某区乡镇人大代表。张某也为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
民警表示,作为人大代表,张某更应带头遵纪守法,为群众树立一个好榜样,而其行为却与其身份背道而驰。根据相关法律,张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受到了5日行政拘留,和1000元的严厉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希望大家严守相关法律法规,切莫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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